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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精神病医院 2022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资格复审的公告

2023-03-31 11:09 星期五

根据我院发布的《太原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》程序,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资格复审对象

报考太原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考生,根据笔试成绩(护理专业考生成绩为笔试与护理实践操作成绩之和)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;如有并列,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;若比例达不到1:3的,则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的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。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、附件2。

二、资格复审时间、地点

资格复审时间:2023年4月3日上午8:30-12:00、下午  15:00-17:30

地点:南三楼会议室

三、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

参加资格复审人员,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(证明)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,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:

1.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、《太原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》、有效期内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、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,身份证、相关学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2.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(职)业资格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凡有下列情形的,取消考试资格,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:

(1)考生不能按时、按地点、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、材料的;

(2)考生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;

(3)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与提供的证件、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;

(4)提供虚假信息,或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、要求的。

2.考生本人若证件(证明)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(证明)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
3.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在其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,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面试准考证,请考生妥善保管。

4.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,我单位将收取复审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对其信息进行保密,恕不退还。

太原市精神病医院

 

 

2023年3月31日

 

附件1:太原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护理岗位考试成绩汇总表
附件2:太原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临床检验、临床医疗、医学影像岗位笔试成绩汇总表